Tuesday, December 01, 2009

給兒子的信


 An life experience sharing letter from a father to his son.

<作者介紹>
梁繼璋(1955年8月17日-),英文名Michael, 前香港電台第二台節目主持人,也是一位名DJ、作家, 曾從事廣告、電視台等媒體創作。


我兒:

寫這備忘錄給你,基於三個原則:

(一)人生福禍無常,誰也不知可以活多久, 有些事情還是早一點說好。
(二)我是你的父親,我不跟你說,沒有人會跟你說。
(三)這備忘錄裏記載的,都是我經過慘痛失敗得回來的體驗,可以為你的成長省回不少冤枉路。

以下,便是你在人生中要好好記住的事:

(一)對你不好的人,你不要太介懷,在你一生中,沒有人有義務要對你好,除了我和你媽媽。 至於那些對你好的人,你除了要珍惜、感恩外,也請多防備一點,因為,每個人做每件事,總有一個原因,他對你好,未必真的是因為喜歡你,請你必須搞清楚,而不必太快將對方看作真朋友。

(二)沒有人是不可代替,沒有東西是必須擁有。看透了這一點,將來你身邊的人不再要你,或許失去了世間上最愛的一切時,也應該明白,這並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。

(三)生命是短暫的,今日你還在浪費著生命,明日會發覺生命已遠離你了。因此,愈早珍惜生命, 你享受生命的日子也愈多,與其盼望長壽,倒不如早點享受。

(四)世界上並沒有最愛這回事,愛情只是一種霎時的感覺,而這感覺絕對會隨時日、心境而改變。如果你的所謂最愛離開你, 請耐心地等候一下,讓時日慢慢沖洗,讓心靈慢慢沉澱,你的苦就會慢慢淡化。不要過分憧憬愛情的美, 不要過分誇大失戀的悲。

(五)雖然,很多有成就的人士都有受過很多教育,但並不等如不用功讀書,就一定可以成功。你學到的知識, 就是你擁有的武器。 人,可以白手興家,但不可以手無寸鐵,緊記!

(六)我不會要求你供養我下半輩子, 同樣地我也不會供養你的下半輩子,當你長大到可以獨立的時候, 我的責任已經完結。 以後,你要坐巴士還是Benz, 吃魚翅還是粉絲,都要自己負責。

(七)你可以要求自己守信,但不能要求別人守信,你可以要求自己對人好,但不能期待人家對你好。你怎樣對人,並不代表人家就會怎樣對你, 如果看不透這一點, 你只會徒添不必要的煩惱。

(八)我買了十多二十年六合彩,還是一窮二白,連三獎也沒有中,這證明人要發達,還是要努力工作才可以,世界上並沒有免費午餐。

(九)親人只有一次的緣份,無論這輩子我和你會相處多久,也請好好珍惜共聚的時光,下輩子,無論愛與不愛,都不會再見。

你的爸爸
梁繼璋

2 comments:

Huei Ying said...

喜欢这篇文章!

Pass by from Innit :) Have a nice day!

Marco said...

Hi BabyMocha, If you like this post, you may surf and digg thru this blog as there are 200posts which are also very inspiring. Thanks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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